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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启动,快来围观!

发表时间:2020-10-20 15:10

  就在车主们都还在为车险的事情脑壳疼的时候,9月19日,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正式施行。车险综合改革落地后,都有哪些变化?U步从中调出了几项重点介绍,一起来看看吧!

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启动,快来围观!

       1、改革后的商业险加了这七项

  现有的商业车险,由 4 项主险和多项附加险组合而成。这就导致有时看似买了全险,却因为没有买附加险,而不能获赔。

  针对这一问题,在车损险主险现有基础上,增加7方面的保险责任:机动车全车盗抢、玻璃单独破碎、自燃、发动机涉水、不计免赔率、指定修理厂、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。

  还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-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-1000万元档次。开发附加产品,如:车轮单独损失险、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。

       2、改革后的交强险赔付20万

  首先来看改革后的交强险,作为上路必买的险种,本身的赔付额度不高,作为有责赔偿根本不够用,所以绝大多数车主都还会去买第三方责任险来弥补。

  此次改革会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,调整其有责赔付标准(死亡和伤残限额、医疗费用、物损等),总责任限额从12.2万元提高到20万元,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,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.2万元不变。

       3 、车险费率总体降低,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良好的车主将更加受益

  此次改革将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,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,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,下浮比例由原来的最低30%扩大到50%,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。

  此外,交强险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不变,对于轻微交通事故,将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。

  在商车险方面,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进一步优化。改革实施后,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,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。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提高,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,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[0.65—1.35],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。

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启动,快来围观!

  以上就是车险改革后的一些变化,总体来说:价格基本只降不升,保障基本只增不减,服务基本只优不差。如果你近期正好要续保,不妨算一算自己的保费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